办公楼出租合同
随着时间的推移,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,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。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办公楼出租合同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办公楼出租合同1甲方(出租方):
乙方(承租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甲方和乙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诚实、信用原则的基础上,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房屋的座落、面积及装修、设施
1—1、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56号宁安大厦1—405室出租给乙方使用。
1—2、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。
二、租赁用途
2—1、乙方向甲方承诺,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。
2—2、在租赁期限内,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。
三、租赁期限
3—1、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,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。
3—2、租赁期满,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,乙方应如期交还。乙方如要求续租,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,重新签定租赁合同。 ……此处隐藏2152个字……要求继续租赁,则须提前3个月书面向
甲方提出,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,如同意继续租赁,则续签租赁合同。
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
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,造成甲方损失,由乙方负责赔偿:
1.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、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;
2.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;
3.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;
4.无正当理由闲置达3个月;
5.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;
6.故意损坏承租房屋;
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
租赁期间,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,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,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,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,本合同仍有效。
如因国家建设、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,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,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。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。
第十二条违约责任
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,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,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30%向乙方加收滞纳金。
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,由甲、乙双方另行议定,并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,以补充协议为准。
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,由甲、乙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时,甲、乙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。第十六条本合同共2页,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均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:乙方:
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