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服采购合同
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,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,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。那么正式、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服采购合同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校服采购合同1甲方:
乙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互利互惠、平等自愿的基础上,经友好协商,就制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,以资共同信守。
第一条订购的物品、数量、金额
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元整。
以上单价、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,均已包含了货款、包装费、运输费、装卸费、损耗及利润、税费等一切费用,货款最终总价按甲方实际接受的货量计算。
第二条质量要求
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套码榜,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样板标准制作。
第三条交货地点、方式
3.1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货,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。
3.2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。
第四条货品的验收、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
4.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。
4.2甲方收到货后,应即时签收数量。甲方在收货后1个月内如制作质量问题,交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或更换。如甲方需要补充服装定做量,无论数量多少,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价格在甲方的要求期限内如期交货。
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……此处隐藏2943个字……给甲方,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。
3、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,乙方未作书面答复,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。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。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,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。
十二、违约与处罚
1、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,向乙方支付货款,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‰的违约金。
2、乙方未能按时交货,每拖延一天,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‰的违约金。超过10天以上,30天以内未交货的,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,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,并按《供货协议》条款处理。
3、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%的违约金。
4、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,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,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,取消供货资格。
十三、合同终止
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,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,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。
十四、法律诉讼
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,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受理期间,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。
十五、其它
1、本合同正本叁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黄埔区教育局一份。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。
2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处理。
3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 学校(盖章)乙方: 公司(盖章)
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